臺南市日新國小附設幼稚園101學年度招生簡章
一、第一次登記資格:設籍臺南市且有居住事實者
民國95年9月2日 至民國96年9月1日 出生之幼童(大班)。
民國96年9月2日 至民國97年9月1日 出生之幼童(中班)。
民國97年9月2日 至民國98年9月1日 出生之幼童(持有身心障礙手冊)。
(一)登記日期: 5月2日 (星期四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止。
(二)招生名額:2班全日班,合計60名(含小班直升大班之幼兒)。
★超過招生名額於5月4日 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綜合教室公開抽籤,抽籤完畢,隨即辦理報到手續。
★如第一次招生額滿時不再辦理第二次招生。
二、第一次招生不足時,辦理第二次招生:
登記日期:另行公佈
三、登記地點:本校綜合教室(大門口進去右邊)
電話:幼稚園-(06)2916798轉10 或11 、國小部-(06)2912931轉413或411
四、登記手續:(1)繳驗戶口名簿正本。(2)填寫登記表並加蓋家長印章及在戶口名簿蓋戳記。
五、開學日期:另行公佈
六、優先入園資格:(具下列優先入園資格者,登記當日檢驗正本資料,繳交影本資料。)
(第一優先)1.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(須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或鑑輔會證明未免4足歲已滿3足歲之幼兒)。
2.原住民族幼童。
3.符合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。
4.低收入戶子女(須經區公所核定者有案者,並出具低收入戶證明者。)
5.中低收入家庭子女(須經區公所核定者有
案者)。
6.公立幼稚園(含國小)本校(園)現職校(園)長、教職員工之子女。
7.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
(第二優先)1.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長之子
女,應列入核定招收名額內每班3名優先入
園,超出優先名額者,得參加入園公開抽籤。
2.父或母一方為大陸及外國籍者之幼童,每班3名優先入園,超出優 先名額者,得參加入園公開抽籤。
七、每班招收一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,得減收一至三名幼兒。
臺南市日新國小附設幼稚園 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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