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9日 星期二
延後開學修正版-109收退費辦法-下學期公告版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
110
年
2
月
8
日
173218
號公告,因應「
教育部
110
年
2
月
3
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開學日延至
2
月
22
日」辦理,
調整
109
學年下學期收費月數(原
4.5
月下修為
4.4
月),修正
109
收費情形如附件(紅字部份)。
二、溢收
169
元部份,統一於開學第一週(
2
月
22
日
~2
月
26
日)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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