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記當天請攜帶戶口名簿(正本)、
符合優先入園條件者,須主動繳驗相關證明文件。
依教育局招生說明會及台南市106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辦理,修正招生簡章--
1.106學年度扣除園內直升幼兒及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減收名額(不含106學年安置身心障礙幼兒及其減收名額),得再招收35名。
2.106年4月26日(三)登記超過招生名額時,於106年4月28日(五)辦理抽籤,抽籤需本人或委託他人辦理。正取及備取名單候用期限至107年2月28日止。
1.106學年度扣除園內直升幼兒及安置身心障礙幼兒之減收名額(不含106學年安置身心障礙幼兒及其減收名額),得再招收35名。
2.106年4月26日(三)登記超過招生名額時,於106年4月28日(五)辦理抽籤,抽籤需本人或委託他人辦理。正取及備取名單候用期限至107年2月28日止。
3.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,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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