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新國小附設幼兒園
電話:幼兒園-(06)2916798
國小部-(06)2912931轉413或411
104學年度招生簡章
依
據: 104.2.26南市教特(一)字第1040100995A 號函「臺南市104學
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」規定辦理。
一、登記資格:
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
(二)原住民籍幼兒。
(三)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,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
二、招收年齡:98年9月2日 至101年9月1日
三、登記日期:4月29日 (星期三)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止。
四、招生名額:2班全日班,合計60名(含中班直升大班之舊生幼兒及優先入園者)。
招收一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,依法減收一至二名幼兒。
★超過招生名額於5月1日 (星期五)上午9時起在本校綜合教室公開抽籤,
抽籤完畢,隨即辦理報到手續,中午12點以前未報到者視同放棄,依後補順序 遞補。
★如第一次招生額滿時不再辦理第二次招生。
五、登記地點:本校綜合教室(大門口進去右邊)
六、每班招收一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,得減收一至二名幼兒。
七 .報名前請考慮能否配合本園之作息時間(8:00-16:00,寒暑假與國小同)
八 .幼兒須由家長自行接送。
※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列為優先入園對象:
1第一優先:符合「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」所稱之不利條
件幼兒,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:
1、低收入戶子女。 2、中低收入戶子女。
3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 4、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。
5、原住民籍幼兒。 6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。
2第二優先:1.本校(園)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
2.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五歲幼兒(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
家庭之子女)
補充說明各年齡層之及第一優先及第二優先入園順序為:五歲第一優先→四歲第一優先→三歲第一優先→五歲第二優先→四歲第二優先→三歲第二優先順序招收,鑒於各年齡層之第一優先順序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訂之不利條件,仍應列為本市自訂各年齡層第二優先之前,以符合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之立法意旨。
除經本市鑑輔會安置之身障幼兒及發展遲緩幼兒外,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
入園:1.五歲優先入園幼兒。
2.四歲優先入園幼兒。
3.三歲優先入園幼兒。 4.五歲一般幼兒。
5.四歲一般幼兒。 6.三歲一般幼兒。
登記手續:(1)填寫新生入園登記表 (2)繳驗戶口名簿
備 註:
(1)5月1日 (星期五)抽籤完畢,公佈於校門口
(1)
(2)註冊及開學日另行通知
臺南市日新國小附設幼兒園 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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